法律问答

因当时工厂破产没来得及办理独生子女证且现子女己38岁了,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吗?

2022-12-16 09:3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6年开始,我国就已经取消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如果夫妻是2016年前就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且孩子还未满14周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子女的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2016年开始,我国就已经取消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如果夫妻是2016年前就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且孩子还未满14周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子女的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第四条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扶助体系,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家庭的关怀扶助力度,继续开展“暖心计划”,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 独生子女证目前是无法办理的。因为独生子女证从2016年起就已经停办了。且我国国家政策提倡生育三个子女,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证目前是无法办理的。因为独生子女证从2016年起就已经停办了。
    且我国国家政策提倡生育三个子女,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具体有: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