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省丢失了身份证,可以在外省补办吗,本人未成年,只有亲戚在身边监护人不在。

2022-12-16 10:1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丢失身份证的,可以先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挂失,挂失完毕之后,拿着本人的户口本,如果是异地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居住证,之后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 居民丢失身份证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先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挂失,挂失完毕之后,拿着本人的户口本,如果是异地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居住证,之后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前往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即可。补办所需的时间为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之内,但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