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4年未婚生育一子,孩子父亲因孩子有病抛弃我们不辞而别,我在我们当地开了准落户证明给孩子办理了未婚出生证明上面父亲一览写的不详,现在和别人结婚了。准生证怎么办理?是一胎,还是二胎证?需要什么资料?我不签孩子户口能签到继父这边吗?

2019-04-26 15:4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生证办理流程: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如何办理?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 办准生证需要的证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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