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发布的任务,员工没有完成,应该扣除一半的绩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6 10: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绩效考核时因劳动者不达标而扣工资是合法的,但是扣除的数额也必须合理。当劳动者按单位的规定完成绩效任务时,单位需要向其发放绩效工资;没按规定完成的,可以合理地扣除部分绩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如果劳动者完成了绩效任务,则单位因劳动者旷工去扣绩效奖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按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绩效奖金,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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