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一下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长

房屋买卖
2022-12-16 11:0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留置权可以享有的时间由留置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特殊情形除外。法律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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