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了,父亲有营业执照,孩子还能吃低保吗

2022-12-16 11: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家庭可以享受在医疗、养老、住房、子女就学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囊括了衣食住行各方面,具体情况各地规定略有差异,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子女有工商营业执照,如果父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的,父母仍然能办低保。申请条件主要是父母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孩子的父母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子女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由监护人本人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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