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上的高温补贴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12-16 11:2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室外作业人员一般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一般每人每月200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机关单位里的高温补贴要计入职工薪酬这一科目。如果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其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 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者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者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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