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约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现在独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有病,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2-12-16 11:4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以孩子的名义就是指起诉状上的原告是孩子,自己是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诉状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与孩子本人都可以作为该诉讼的原告,因为抚养费本身就是用于孩子的身上,因此孩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在我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子女的名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与孩子本人都可以作为该诉讼的原告,因为抚养费本身就是用于孩子的身上,因此孩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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