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从公公名字过户到夫妻名下,这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6 12:2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如果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的,那婚后还贷部分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买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的情况如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男方钱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男方一方名字,且是用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全额出资的,所以该房子属于男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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