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6 12: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驾照一般情况下允许扣留5日,起算时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  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通事故后驾驶证被扣的,一般需要等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依据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如果需要吊销其驾驶证的,即对该被扣留驾照不予返还。
    如果事实认定清楚依法应返还其被扣驾照的,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
    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
    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 出了事故驾驶证最多能扣20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