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警处理可以追回来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6 13: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报警之后破案。赃款尚未被转移,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的,钱还能追回来;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报警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钱还能追回来;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案件退回公安局应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