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判决后,女方仍不退彩礼的,法院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手段,督促收了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已
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如果双方已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离婚后女方应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