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程质量索赔期限为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
2022-12-16 14:5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一般是28天,但通过法院向发包单位索赔的时效是3年。如果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就会被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建筑工程索赔期限一般是28天。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建筑工程索赔时间一般为28天,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索赔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①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②索赔事件发生后28
    (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赔的具体天数及其理由(施工关键线路和程序);③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④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
    (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索赔。若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施工单位应持续索赔;索赔事件消失后,应综合进行索赔。法律依据: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索赔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①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②索赔事件发生后28
    (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赔的具体天数及其理由(施工关键线路和程序);③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④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
    (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索赔。若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施工单位应持续索赔;索赔事件消失后,应综合进行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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