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我被一家店口齿伶X的一个销售人员连哄带骗买下了并不值得这个价的商品,能否进行诉讼拿回来

消费者维权
2022-12-16 15:0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 商家若存在使用样品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则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的,而且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已经提存的货物或者价款,债权人可以取回。但是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可以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