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生第四胎,可以享受国家的产假政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6 15: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国家只开放了二胎政策,生育两个孩子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超生第三个孩子,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生第三胎的,是无法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3天产假。
  • 计划生育假是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的一种奖励。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有,计划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 生二胎还有产假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且我国目前实施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故二孩是可以享受产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