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婚前付的首付过后将房子结清后贷款的钱转给了父母够了买房子的大部分钱也转给了父母可以要回吗?

房屋买卖
2022-12-16 15: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之前父母全款为孩子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子女还贷的,那房屋还是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买房时,如果父母说明了是借钱给子女买房,那房屋属于子女,出资款为借款,需要以后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转账给对方支付首付的,如果房屋自己最后没有得到,那可以主张债权要回来。但是需要有转账记录,并且要证明这笔钱不是赠送给对方的,一般情况下,没有赠送的说明,那基本就是债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父母出钱买房能否收回要根据父母所出资金的法律性质来决定。一般情形之下,父母出钱买房的资金性质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为赠与,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实际完成赠与才为生效,该买房资金赠与后归受赠人所有,所有权发生改变,且受赠的房产登记于受赠人名下,这种情况之下买房资金父母一般是无权要求收回的。
    第二种为借款性质,即由父母借出资金给子女买房,此情形下双方形成法律上的借贷关系,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偿还借款,但无权要求收回房产。第三种性质为由父母出资,将所购房产登记于子女名下,即所谓的挂名买房,房产所有权归父母,此情形下父母是有权要求收回房产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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