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发生后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用,医院是否治疗伤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6 16:3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损害责任应当赔偿患者必要的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赔偿包括: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挂号费、医疗机构护理费等。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意外受伤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意外受伤住院治疗,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需准备的报销材料包括: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明细;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小组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可到村或社区医保经办人处领取),该证明需实事求是注明受伤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并由伤者本人或家属签名;
    (5)门诊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
    (6)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7)伤者本人在江山市各银行实名存折复印件两份,须注明联系电话;
    (8)如果是因双方面交通事故受伤,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复印件),由法院判决的,同时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有赔偿协议的,还需提供协议复印件;如果是因驾驶机动车发生的单方面交通事故的,需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提供交警部门处理意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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