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的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不符,在法律上我们是合法夫妻吗?

2022-12-16 17: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上的证件号同个人身份证号一样是全国联网的,为的是方便查询信息,为了个人安全,尽量不要外泄,且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义务为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保密结婚证号。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情反映给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原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更正了。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由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即使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其双方之间的关系也依法不受到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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