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车子在男方名下,女方有义务还款吗

婚姻债务
2022-12-16 18: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的车婚后一起还款一般算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车子婚后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车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车辆权属进行分割,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车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对车辆的处理,如双方均同意将车辆变卖,则变卖后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分配;如双方协商将车辆归一方所有,则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应负责偿还车辆剩余贷款,未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与现金补偿。
    如双方对车辆权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已办理离婚男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有偿还义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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