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美甲店上班,国庆想休假回去,不给休,所以我想离职,但是之前说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可是回家有事,提前二十天申请,怕不给结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讨薪
2022-12-16 18:1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员工安排带薪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应当按未休假天数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本人未同意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离职可以要求休完年休假。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劳动者在离职可以依法要求休完年休假。因单位的原因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单位应当计算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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