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立案后能撤案吗

刑事辩护
2022-12-16 19: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得随意找人撤案,撤案类型有: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立案后撤案的条件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涉案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4、亲告罪自诉人没有告诉或撤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存在法律规定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立案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撤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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