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和别人打架了,然后别人报警了,不严重,双方都受伤了,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了,然后我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xx说要在证明上写涉案人员有打架的文字,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6 19:24: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打架行为若没有证据加以证明,且情节较轻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则公安机关应依法收集相关证据,给予违法行为人相应的治安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行为人打架受伤后报警的,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会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一般会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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