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多长时间结束

劳动仲裁
2022-12-16 19: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若对行政诉讼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下,一般需要六个月才会结束。法院一般需在六个月内及时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四十五日内会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行政诉讼案件如果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予以延长;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向人民法院所提起的行政诉讼从立案到作出判决,一般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需在上述期限内结束;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需要在四十五日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