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初转账2万入股一家公司,钱转给了其中一个股东,由他代收的,但后来公司倒闭后大股东告诉我那位股东并没有转2万给他,而是只转了一万,所以股份他实质上只承认一万的股份,但是最开始签股份协议时又签的是两万的股份,现在我找收我钱的股东退还他扣下的那一万,他说股份当时签的就是两万,这一万他不退,请问这种情况他应该退我那一万吗?

股权转让
2022-12-16 20:04: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退股怎么算钱由股东协商解决。法律只规定了退股的情形,具体怎么算钱由股东之间协商,股东之间可以协商按市场价格计算,也可以按适当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价钱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公司股东退股清算流程如下:
    1、股东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东股权;
    2、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价格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