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买卖纠纷属于什么

房屋买卖
2022-12-16 20:3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纠纷的理解: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买卖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规定主要有:
    1、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要式,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买卖关系的,则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2、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双方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