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和,搬出去了半年,但因为孩天天会见面,没有夫妻生活算不算分居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6 21:2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等条件才算分居。目前法律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且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视为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而搬离同一住所,并互不来往,不再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的行为。在离婚诉讼中,如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则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此情形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符合下列条件才构成夫妻分居:
    1、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
    2、一方搬迁出原来夫妻共同居住的地点,在外租房或在自有的其他单独成套的房屋中居住。一般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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