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母亲是农村户口,我当初是农村户口但迁去城市户口了,现在我的户口可不可以迁回去我母亲的户口上。

2022-12-16 21: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来是农村户口在一定条件下还能迁回去。迁户的方式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从父母处迁出后是能迁回的,只要完成相关的迁入手续。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及法律或机构要求递交的相关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父母的户口可迁入子女的户口簿的。但还需满足当地的迁入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