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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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22:1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何确定:一般来讲承包人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过建设监督和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就是工程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可以由建设合同约定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建设工程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是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无证据但有开工报告的,以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无证据也无开工报告,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第五条
    在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的情形下,开工日期的具体认定规则为:
    (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 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起算。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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