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户口我能结婚怎么办?

2022-12-16 22:2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没有户口本一般不能登记结婚证。即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但若当事人能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的,不提供户口本,也可以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男女领证没有户口本应当告知当事人带齐户口本才能登记结婚,因为登记结婚需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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