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儿童骨折护理费和营养费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7 01: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一般营养期的期限是根据医院的医生诊断单来确认具体时间。营养费的依据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骨折护理费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是,一般情况下,住院天数为护理期限,有鉴定的按照鉴定的护理期限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儿童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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