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对方还钱对方没有来法院会怎么判

债务追讨
2022-12-17 07: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如果有证据且他人有财产的,能拿回钱。当事人在胜诉后可要求对方履行生效的判决;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财物,法院会依法帮原告要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法院判刑后还用交钱。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互不相干,各自独立;如果刑事判决中,有罚金的,法院可以在以后随时追缴罚金,民事判决后要承担金钱责任的,也要交钱。
    法律依据:
    《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3年12月23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被他人起诉的当事人在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协商减少还款数额、进行分期还款,待到具有还款能力后再行还款。《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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