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体户怎么申报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17 10: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体户应经下列流程申报税:
    1、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再通过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申报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 个体户申报税的方法: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然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再通过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申报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式: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申报纳税;邮寄申报;其他。纳税申报时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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