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单位两年单位仅给交了医保,其它保险没给交,怎么解决

社会保险
2022-12-17 11:0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没交医保的,应当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保险金损失。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缴之日起,对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其处罚款。
    法律依据:单位没交医保的,应当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保险金损失。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缴之日起,对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其处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没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及时缴纳或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如果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则对单位和其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工作3年单位没给上保险,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反映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情况,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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