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怎么分割股权收益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7 11: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分割股权收益,可以由夫妻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对于未实际取得的收益,只有在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之情况下,方能通过法定程序来实现,否则,另一方不得请求强制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 夫妻离婚时股权的处理:夫妻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当夫妻双方就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变卖股权所得的钱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应当根据股票的价值进行作价补偿。一般是由可以持有股权的一方将夫妻所有的共有的股权都进行持有,之后根据股票的价值给予另一方对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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