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变更是,必须要立遗嘱的人自愿的到以前公证的地点进行撤销原来的遗嘱内容,然后进行更改。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
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