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弄了新的户口本旧的还可以用吗?

2022-12-17 11: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换了新户口本的当事人不能再继续使用老的户口本。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且户口登记工作实行一户一本的原则,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若当事人申请换发的,应答方将原户籍登记册予以上缴,若当事人迁移户籍的,应当注销原户籍。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户口本换了新的旧的不能用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且公安机关核发新证的,应当收缴原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换了新户口本老户口本不能用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且户口登记工作实行一户一本的原则,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若当事人申请换发的,应答方将原户籍登记册予以上缴,若当事人迁移户籍的,应当注销原户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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