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公租房应该如何分配

房屋买卖
2022-12-17 12: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公租房的承租权分配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断承租公房的使用权归属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公租房可以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公租房离婚后不分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必须达到规定年限,离婚后双方仍可以承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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