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与男方没领结婚证,以夫妻投靠迁去男方家了,现俩人分开了,想问问户口如何处理

2022-12-17 12: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落户结婚,要结婚的当事人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到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没落户结婚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户口在一起没结婚证补办的方式:若双方因结婚证遗失、损毁而需要补办的,则户口没在一起不影响补办结婚证,只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档案查证后确认属实即可补办。若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需补办的,则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按照结婚程序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当场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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