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2022-12-17 12: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级别管辖和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地域管辖。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定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级别管辖和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地域管辖。民事诉讼中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