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西安卖了房子,补充协议写着到7.10号没收到房子全款算买方违约,但是7.9号的时候过的户,到现在资金监管也没到账,算买方违约吗

房屋买卖
2022-12-17 12:48: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关于买卖房屋违约的规定是: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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