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17 12: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本旨的情形。合同的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行为可归责于债务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等,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