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次骗我先垫付后结账不还钱算诈骗吗

诈骗
2022-12-17 13: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每次骗我先垫付后结账不还钱的行为一般是不算诈骗的。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条件,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才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而一般垫付结账的钱款数额较少,不构成诈骗罪,而是民事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诈骗行为已经实施完成的,属于既遂,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主动退赃和还钱行为,说明危害程度较小,可以减轻或者对行为人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如果受害人是基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转账给他人的,一般算诈骗。关键看对方为什么给你钱,是否是在你有虚构或隐瞒事实的前提下给的钱。如果是,就可能构成诈骗。
    所以,所有的诈骗罪在受害人给钱时都是主动给付的,只不过是被骗情况下的主动给付,以对方自愿给钱为由,并不能构成对诈骗罪的抗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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