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被盗,怎样销户?

行政处罚
2022-12-17 13: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找不到了怎么销户:如果因失窃的话,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仍找不到车,公安机关会开具证明,可以携带证明去车管所注销。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
    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车辆被盗不管多久都不能销户。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被盗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然而机动车属于灭失的才可以注销,可以注销的机动车应该去车管所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八)项、第
    (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
    (一)项、第
    (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 机动车被盗后车主注销机动车的程序为: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以及在境外使用车辆人的出境证明和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等证明、凭证到车管所进行注销。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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