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69岁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2-12-17 14:0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上突发脑溢血,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得到工伤赔偿;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在单位突发脑溢血,如果具有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可以视作工伤。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在工地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公司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购买的,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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