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都没有给我妈买保险,现在我妈57岁了还在那家公司上班,那家公司没有和我妈签劳动协议,还说签的是临时工,但是上班时间都是早九晚五。这种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2-17 14: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也有为临时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临时工应该依法享受下列待遇: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与其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自己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培训;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临时工需要签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