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羁押人员多久判刑

刑事辩护
2022-12-17 14: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羁押与拘役的时间应这样计算:拘役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羁押最长时间是七个月。如果犯罪人属于一般羁押的,那么时间最长是三个月左右。若是属于特殊羁押期限的话,那羁押时间经申请可以再延长两个月,若是期限满了还没有审完,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