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指合同的不履行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17 15: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等,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合同的不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比如支付报酬一方不支付金钱、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等。对于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