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时工最低工资为每小时22元,不包括本人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只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才可以适用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调整为248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调整为22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