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裁定书里的金额和判决书的金额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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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书是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判决书则是对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中的实体问题进行判决。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诉讼文书,其中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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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裁定和口头裁定两种。裁定后需要出具裁定书,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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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书是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判决书则是对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中的实体问题进行判决。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另外,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书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可以有若干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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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