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停路边被刮了,对方找的修理店我对维修结果不满意,有明显色差,修理费我没让他拿,我现在要求去4s店修理可以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2-17 15: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修车修坏了产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修车修坏了理赔应由维修店承担:
    1、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维修店。
    2、开始二次维修前与原维修店沟通解决方案。
    3、维修后保存好有问题的零件,作为维权证据
    4、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收费停车场内汽车被刮伤的赔偿主体是:
    1、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赔偿主体是保管人;
    2、保管人尽到了保管义务,赔偿主体是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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